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
发布时间:2021-04-20 所属分类:事故预防服务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、卫生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、卫生局: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,加强和规范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,为学校师生创建安全健康的生活与学习环境,保障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,教育部、卫生部依据国家相关标准,结合学校实际,联合制定了《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,现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本《规范》要求,加强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,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。
附件: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
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国人民共和国卫生部
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
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.doc